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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陈达戎马一生,最后竟然是被饿死的……哈哈哈,可笑,当真是可笑!朝堂上那群掉书袋的小人整日之乎者也,嘴上说着为国为民,背地里却净干着蝇营狗苟的勾当。”
“横竖都是死!”陈达拎起他的那杆银枪,大步流星地走出帐中。“不如死之前多杀几个鞑靼,总比在这窝囊死强!”
徐平和叶栖衡无奈拦着陈达,也许是破釜沉舟生出的力气,两人一起竟然也没拦住他。三人你揪着我,我扯着你,一直纠缠到城门口还没停下。
城门旁有一侧门,此时两名士兵正在盘问一名身着貂裘大衣的少年。
哪怕裹着貂毛大氅,仍能看出少年身形颀长挺拔。貂皮帽子下露出一双漂亮的茶色眼睛,朗目星眸,面如冠玉。
头顶上站着一只健壮的褐色蜂鹰,神态倨傲,眼神尖锐。
单看这身打扮和气度,就知道少年不是一般人。士兵正要询问其来意,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喧哗。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,就听到耳边一道清亮的声音响起,眼前人影一闪,少年竟直接绕过他们跑进了城。
“衡哥——”
叶栖衡正费力拦着陈达,耳边突然传来的声音令他心头一震,抬眼看去,只看到一个身影飞扑向他。
虽然没有看清相貌,身体却下意识地张开双臂,将来人抱了个满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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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遇儿,是你吗?”叶栖衡抱着怀中这具实实在在的身躯,人还有些恍惚。害怕是自己饿过了头,生出了幻觉。
隋遇抬起头,凭借着与叶栖衡相仿的身高,把脸凑到对方眼前,“当然是我,不信你捏捏看。”
叶栖衡伸出手指,轻轻地碰了碰隋遇的脸颊。他的双手难以自控地发颤,手指一点点划过眼前人的额头,眼睛,鼻梁,嘴唇。
这是他日思夜想的脸庞。
当感受到双唇上的温度与呼出的气息时,叶栖衡终于确定,眼前之人的确是他的遇儿。
上次见面还是上元节后,扬州城外的十里长亭。
再见时,已是寒冬腊月,在这天地苍茫的塞外漠北。
温热的泪水从眼眶中滑落,叶栖衡再次紧紧回抱住眼前之人。
“遇儿……”
他从未想过,有一天,隋遇会来漠北找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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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该生气才是,如今战事危急,应当立刻将人送回江南才是。
可当他紧紧抱着怀中的人,才意识到这有多难。
他的双手,连一瞬,都舍不得松开。
江南隋宅,红桃给隋遇打扫屋子时,在枕头下面发现了一封信,上面写着“父亲亲启”。
红桃唤来银杏,两人赶忙将这封信交给了老爷。隋淮秋打开一看,直接倒吸一口冷气,两眼一翻晕了过去。
周围的下人顿时慌了神,又是找大夫,又是掐人中。兵荒马乱之际,一封泛黄的书信飘飘然落在地上。上面的字体飘逸俊秀,内容简明扼要,拢共就写了五个字。
“我去漠北了。”
连个落款都没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