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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、他沈暮云这一条烂命,好似也没那么低贱。第四十四章(2/3)

宋离被如此生动的沈暮云逗笑了,轻轻摇:“我开玩笑的。”

两只灯已经消失在视野范围之内,同亮暗夜的烛火汇集到一,宋离才

“来来来,用笔写下心愿,明年保你心想事成。”

两人拿着书写着愿望的灯来到河边时,河上已经漂浮着数不胜数的灯,莹莹的火光,把整条河照亮。宋离和沈暮云同时把灯放到中,看着它们缓缓漂远。

宋离和沈暮云两人挑,即使遮住半张脸走在人群中依然格外众,只不过大家只会慨不知是哪家英俊公门游行,却万万不会相信战神将军沈暮云会现在灯会上。

“小兄弟真有光啊,这两款是我卖得最好的灯。”

宋离的手搭在沈暮云的肩神向河望去。

宋离开玩笑地问

沈暮云自己脸上着遮住半张脸的黑,听到宋离脚步声由远及近,从衣袖中掏另一个白的面递给宋离。

“而且我更想相信,人定胜天。”

月上初华,宋离换好衣服准备去沈府门等沈暮云,沈暮云已经驻足在门多时。虽然他依然一,不再是劲装扮相,而是穿墨宽袍,一素钗斜上,乌黑的长发在肩上,整个人多了几分慵懒。

“那当我没说过。”

拥挤,一路走下来注定人挤人,沈暮云明显不喜此等场景,仍然不多一言。

开窍,还看她自己的领悟能力。

“我希望,你的愿望都能实现。”

宋离笑着接过笔。虽说宋离不信这些,但吉祥的话谁都愿意听。况且,来都来了,何不尝试一下自己不曾验过的东西呢?

宋离轻抚着布料,遥想起他初次登台时,特意选择的粉轻纱。同样是粉,两者从布料到材质到工都截然不同。

相比宋离半路家练笔字,沈暮云即使自称不善文识,也比宋离的字刚健有力。

宋离把托盘摆在桌上,掀开黄衬布,衬布下,是一的男装。白内衫用金线绣着风祥云,粉的缎面长袍,衣襟和袖缀着金的图案,玉白的腰带上挂着清风饰,整整齐齐摆放在衣的正中间。

灯会除了有各造型的灯,更类似庙会,不仅有大大小小不同摊位,还有篝火舞狮,河边放灯,猜灯谜,投壶等游戏,整条街锣鼓喧天,张灯结彩,闹非常。

“暮云,你许了什么愿望?”

沈暮云被面遮挡的脸上竟然显慌张的神情。

明的摊主无差别夸奖

宋离偷偷在宽袖之下拉住沈暮云的手,那只攥的手在碰到宋离的瞬间,立刻放松下来,任凭宋离拉拽。

“哈哈哈。”

“既然来了,我们也去放个灯吧”

宋离告诉孟知言,一切都是全新的开始,而对他宋离来说,现在又何尝不是一个崭新的开始。

宋离接过在脸上,原以为沈暮云准备面是为行事方便,不曾想大街上熙熙攘攘,男男女女都带着各式各样的面,想来是灯节的传统。

或许,这就是孟知言为他衣服的初衷吧。

“好。”

宋离歪着一脸认真:“我听说,愿望说来就没办法实现了。”

从他发现自己对沈暮云情的那一刻,《君临天下》这本书,就注定要有一个完全不同的结局。

“啊。”

沈暮云看向宋离,目光中闪烁着一分光芒。门在外,又是人群拥挤,宋离不便再叫将军,便选择唤他本名。

宋离拉着沈暮云来到卖灯的摊位上,不同造型的灯琳琅满目,有寿桃灯,方形灯,篮灯,更多的是球形灯和莲灯。宋离选择了一个黄的方形灯,而沈暮云选择了和宋离上同样颜的粉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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