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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不在於艺术作品的品质,能由「
受」reception动作,或不能由「论述」discours动作取得。问题在於一旦艺术作品由所谓品质角度衡量,就陷
在一
「规范的价值」范围里。这是所谓
度、意义和JiNg准度
现的原因。品质论述算不算是
范畴呢?算不算并不重要,因为有品质的衡量,就无关乎该作品是否挑起问题X。因为一旦有品质的衡量过程,作品是否
在越界便无关
要,作者意图在艺术史的作用就不是决定X的。或者说,一旦碰
艺术作品品质的好坏,这样的命题
本就不会在乎,艺术家创造一件作品到底有没有动机。20世纪是一个「艺术如何可能」的世纪,艺术家的开创意志,实际让作品远离了「艺术作品到底有没有品质的问题」。品质成为关注重心,和想要评审别人、想要树立范式无论创作或理论一样,同属荒谬。
通常,我们面对自然场景的时候,
效果较是偶然的和不由自主的;即使我直接指
这样的自然场景引起我
印象或愉悦的理由,那麽指
愉悦的理由,还是不能激起在
学认识上的理XG0u通,唯一可能只有在宗教领域上。在认识作品的要求下,光是个人的
T验或
受,光是说:「这件作品
动了我」、「这
电影真是好看极了」,是不够的,因为这
动的判断,远远不是一
可以在认识上互动、G0u通和告知的「
学场域」champesthétique。毕竟以
动或好看来判断一件艺术作品,并不
备传达力或表述力,
多只是个人的直觉赞叹。正如想将一幅cH0U象画、一只为猎
而奔跑的豹
、或一个在散歩中沉思的中年男人的
烈印象,g勒
形成如此印象的「
学经验」,当然不是从「纯
受的
判断」能
到的,而应从认识论着手。
回过
,举个例
,例如Joel-PeterWitkin的作品,给人
烈的惊悚
,观看的经验虽不愉快,但
烈的恐怖
之後却有
心灵转移作用,类似康德提到的一
「不愉快的愉快」。这
经验,惊惧、难受、同情或哀伤,我们常常在恐怖或神怪电影T会到,都算是「
经验」。但这些经验却和作品结构、艺术家意图,以至作品意义形成的原因无关,其实这些经验也不需从艺术作品,我们尽可在t0uKuI猥亵、云霄飞车、
雪、
x探险或电玩等刺激X活动T验到。
它与
经验是
火不容的。
在已经发生於20世纪的杰
学理X例
中,如Heidegger、Adorno、Deleuze、Danto等,论述动机和X质便截然不同於18世纪後半Baumgarten和Kant的
学。後两位理论者提到的
学命题,只涉及从「一件作品是
的」到「它对我而言是
的」之间的认识传达层次,但还不构成一个完整的艺术观,也碰
不到艺术创作层面问题。
从认识论着手,当然就没有限制。正如20世纪的
学理X例
,或彰显跨域、或采否定辨证、或循边缘路线、或回返本T等等,在搭盖「
学场域」的同时,为了避免「起规范作用」鲜少是建立X的。由於倾向击碎或打
我们脑中既成艺术认知,它们的思想因而蒙上一层不愿固定、不愿有规则、不愿明确和不愿定义的不稳定叛逆情愫。这是20世纪
学理X已经实践的科学X、启明X特徵。
艺术家和理论者的动作
我认为值得称为「艺术作品」,必然包括一
「评估面向」dimensionévaluative。此「评估面向」不涉及一个东西、一幅画或一件影像,是否可称为「艺术作品」的检视问题。
检视一幅画好坏,必然涉
肌里层次、描绘动人、画面隐喻等
锐效果的衡量;从而当面对一些观念、影像独创X都缺乏的奇特事
时,由於远离了一幅画应有的条件,便会自然而然发
「这是艺术
那麽21世纪呢?所谓艺术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