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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再胜十场,黑衣帮追凶(2/2)

这,黑衣血手中闪过一丝森然杀机,大声吼:“给我去查,查到凶手,某必让他碎尸万段!”

听完三名大汉的话后,他脸冷,缓缓走了下来,睛扫视了锦袍男的尸首一握拳,右手甚至闪现。表示他内心之愤怒,差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力。

“是!”四周黑衣帮帮众,皆都抱拳应诺一声,纷纷鱼贯而

城墙上写着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:边城。

三匹红鬃大踏踏踏的扬着铁蹄,向东边大狂奔而去。三匹红鬃大在大上奔驰了半个时辰左右,来到了百里外的一座城池。

这才三人拱手向坐于首座的黑衣帮帮主黑衣血手:“大爷,属下三人接到您寻找二爷的命令后,便四查看,在落雁镇城外向西十多里之外,发现了二爷他们的尸首。”

再说那一边,三匹红鬃大拉着锦袍男三人的尸首,直奔城中心一座大院而去。

“还等什么?快将尸首拉回去!”另一名壮汉促一声,当即一人抱着一尸首,伏在背上,皆都上大,大叫一声:“驾!”

三匹红鬃大,冲府内,上的三名大汉大声吼:“快快通知大爷,二爷被人杀害了!尸首已经寻回!”

这座大院,仅与城主府只有一墙之隔,府邸牌匾上,写着黑衣帮三个大字。

若是生死相斗的话,那么这半招之差,可以忽略不计。这也是黑衣血手创建的黑衣帮,敢在边城行事嚣张,肆无忌惮的原因。

在三匹红鬃大赶到议事厅之时,议事厅内,早已经聚集了满满的人。三名大汉跃下,各自抱着尸首踏议事厅,将三尸首一字摆开。

这三人正是边城最大的帮派黑衣帮之人,其帮主黑衣血手,乃是方圆百里之内,赫赫有名的三手。

此声传遍整个大院,整个黑衣帮的人皆都被惊动,无数人跃上屋檐,直奔议事厅而去。

失声叫:“是二爷!二爷被人杀害了!”

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,他墩向三人的伤望去,冷声:“伤凌厉,是剑伤。但杀人者并不是三之境,伤上并没有残留任何内力的气息。他们缠斗过半香时间以上,最后被杀人者一记横扫击败,跌落在地。最后被人,一剑刺穿心脏而亡!”

他们称的大爷,便是黑衣血手,至于黑衣血手为什么不喜让人叫他帮主,反而喜让人叫他大爷,这就不得而知了。

就算是边城的城主,也对他礼让三分,不敢多他之事。据说当年,黑衣血手与边城城主两人争夺城主之位时,黑衣血手只差半招。

红鬃大上,另两名壮大汉脸也纷纷为之一变,警惕了查看四周,而后皆都跃下了,三步五步便跨越到尸首旁,查看了尸首上的伤,冷声:“是被用剑手所杀的!至于有没有之境,还需要拿回去,请大爷辨认一二。”

三匹红鬃大任何停留,直接闯城内,在闹市大街上一路狂奔,惹得行人惊叫连连,但转一看三人皆都是黑衣劲服,皆都噤声,敢怒不敢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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