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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谁去杀了他,我就带谁走。”
孩子们早就被吓傻了,哪怕简曦有一副很能讨孩子喜欢的面孔,在他们眼中也如那个已经说不了话的男人一样恐怖。
可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却在此时抬起了头,她的眼神里没有害怕,没有恐惧,反而是闪烁着亮光,像一只隐藏在黑暗里看到血肉的狼崽子。她与简曦对视,平静地问:“你会给我吃的吗?”
简曦挑起眉,反问她:“你说什么?”
那孩子推开身边的孩子走到简曦面前,又口齿清晰的问了一遍:“我杀了他,你会给我吃的吗?”
“当然。”简曦抬起手示意,立即有人端来一盘精致的糕点。她让人将糕点放在男人不远处的矮柜上,兴致盎然的说:“杀了他,那盘点心就都是你的了。”
“好。”那孩子说,“但是我没有武器,你给我一把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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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曦又一招手,便有人将一把弯刃匕首递到了孩子面前,另外几个人用麻绳将男人背手捆住,让她更好下手。
那孩子冷静的拿过刀,走到男人面前,面容冷静地抬起刀,狠狠往对方心口捅。男人杀猪似的声音和着刀子切割血肉的声音在屋中响起,持续了一盏茶的时间才停息。似乎是因为营养不良而力量不够,她足足刺了有十几刀。鲜血自心脏中呲出,淋了她一头一脸,可孩子却不在意,眼神中透着狠厉,骑在男人身上又在脖颈、头面等处刺了几刀,等男人彻底失去呼吸才将匕首从那具尸体中拔出,随手擦了一把脸,就着满手的血抓起糕点送进嘴里。
鲜血染红了眼眶,就连眼白也一片殷红,她好像是在撕咬那男人的肉一样吞吃着糕点,像是刚刚从地狱爬出来,吃人血肉的罗刹恶鬼。
旁边的小孩都看呆了,各个噤若寒蝉,连哭都不敢哭出声,可简曦却放声大笑起来,连说了三声“好!”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简曦问那孩子。
“二小姐叫我什么,我便叫什么。”那孩子哑着声音回道。
简曦勾起嘴角,露出了今天到这里以来第一个发自内心喜悦的笑容,旁边的秘书递上来一块热毛巾,简曦蹲下身,亲自为孩子擦去了满脸的血污,露出一张白净又警惕的脸。
“你我有缘,以后便跟着我,好好听我的话。别跟着她们叫二小姐,以后你就是我养的孩子,不过么……我没给人当妈的喜好,以后就叫我小姨吧。”简曦又替她细细的擦着手指,一大一小两只手叠在一起。擦完手,简曦将那串手串挂在对方纤细的手腕上,“这手串就当是见面礼,以后,你就叫飞杨。”
被简曦带回来之后她才知道,她不是第一个被带回来的孩子,同样,她也不是最后一个。自那之后的两三年间,简曦又零星带回来了几个孩子,可飞杨却不在意她们,因为那些孩子都被养在简曦名下的一座庄园里,只有她是自始至终被养在身边的。唯一一个让飞杨感到危机感的是一个叫苏酥的姑娘,那是个疯女孩儿,见了简曦就跟狗见了骨头似的,隔着大老远就喊着“二小姐”飞奔而来,整个人恨不得跟块牛皮糖一样黏在简曦身上,旁人拉都拉不开,直到简曦许诺晚上陪她一起吃饭,那姑娘才乖乖让管家拉到一边,可视线却还是止不住的往简曦身上瞟,眼睛里满是依恋与喜爱。
众人对这场面见怪不怪,可这却对飞杨造成了极大的冲击。彼时她刚和简曦有了更进一步的关系,满心的爱意和欢喜,以及隐秘的,因为占有简曦而生出的欢愉。她一直认为自己对简曦来说是最为独特的那一个,直到苏酥出现她才知道,原来在她之前,就有一个更幸运的孩子曾被简曦自嗷嗷待哺的婴儿开始就养育到大。